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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三统一” 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08-11     浏览量:7848   分享到:

 

(通讯员 姚娇玲)近日,又一批纪检监察举报箱落户集团系统的角角落落。据了解,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方式,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集团纪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子公司的办公区和各个在建项目现场设置了“纪检监察举报箱”和“工作效能监察举报箱”,为基层反映问题开辟又一个绿色通道。

“举报箱虽小,但意义却不容小觑,不仅进一步延伸了监督触角,同时也便于收集平时不易发现的腐败和不作为的问题,让隐形“四风”问题无处藏匿。”集团纪委书记如是说。为确保设立纪检举报箱工作取得实效,集团纪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统一设立纪检监察举报箱的通知》,对举报实行“三统一”管理。

统一信箱设置。由集团纪委办公室统一规定纪检监察举报箱的制式,明确标注了网络举报、电话举报方式,明确受理范围为反映集团系统内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举报;接受反映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员工工作效能低下,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的举报。所有举报箱必须设立公司办公区域或者在建项目现场办公区域,在人口集中的醒目位置,设立处不得安放监控设备,确保了场所的公开性和举报的私密性。

统一日常管理。每一个举报箱都由集团纪委统一编号,并登记在册,每个举报箱都设置了专门联络人,并将钥匙统一上交由集团纪委办公室保管,集团纪检人员将定期开箱并登记,开箱时必须两人到场,一人负责管理钥匙,一人负责做好登记。同时,加强对举报箱的日常巡查,发现举报箱损坏时要及时修复,确保正常的使用。

统一流程办理。各举报箱联络员要及时上报举报箱收件情况,由集团纪委办公室人员统一开箱取件,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拆看。集团纪委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将严格按照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分类处置,对反映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逐一调查,确保举报箱接收的每件举报材料办理留痕、去向清楚,依纪依规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同时,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举报范围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