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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安康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涉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7-27     浏览量:3093   分享到:

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深入推进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现通报5起涉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一、岚皋县自来水公司原副经理胡万林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工程问题。2018年4月,时任岚皋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胡万林在分管城关镇茅坪村、耳扒村供水管道工程及县城高位水池至东环线管道工程中,同意其堂弟胡某承揽工程的土建施工部分,承揽总额为21.3万余元。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胡万林在分管县自来水公司安装队、供水组期间,还违规让其堂弟胡某承接了37.6万余元工程。胡万林的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22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汉滨区移民开发局原副局长查道胜、陈继楷在项目验收中不严不实问题。2017年8月,查道胜任五里镇营盘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验收小组组长,陈继楷任该项目负责人、验收组成员,在此期间,二人在未实地查看情况下,均在项目验收卡上签字确认,导致未实际铺设供水主管道的项目通过检查验收,致使群众长时间未吃上自来水。2020年12月,查道胜、陈继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白河县自来水公司经理纪宏军对单位部分职工用水不缴水费不制止不纠正问题。白河县自来水公司长期以来以单位内部职工待遇低、用水量少为由,对部分职工用水不抄表不收费。2006年2月纪宏军任县自来水公司经理后,明知该做法不符合规定,却不纠正,继续沿用直至2019年5月审计发现后,才予以纠正。纪宏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紫阳县麻柳镇染房村供水管理员熊庭翠不正确履职问题。2021年7月,染坊村6组饮水工程部分主管道被洪水冲到河中,有些长期裸露在外;8组饮水工程拦水坝不及时清理淤泥,造成过滤池干涸,导致部分村民家里供水不正常,间歇性停水。熊庭翠对职责范围能解决的事项未进行处理,存在违反公益岗位聘用协议,未按要求定期巡查供水设施、清理过滤池、维修养护管网等问题,2021年12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五、安康水务集团总经理助理万忠生违规招标采购问题。2014年5月,时任原安康市自来水公司经理万忠生,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程序,将由中标公司采购的阀门剥离出来自行采购,采购金额达194.1万余元。万忠生以上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2020年11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问题,暴露出在涉水领域工作中仍存在着滥用职权、不严不实、失职失责等现象,这些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坏党和国家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醒、引以为戒。

涉水领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水事业是利民生、暖民心的大事业,开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生动实践。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涉水领域“微腐败”的严重危害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查处涉水领域腐败、“靠水吃水”、侵吞国有资产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民生的“黑手”。要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严查典型案件,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让人民群众喝上“明白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